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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总裁爆宠小妖兽

    主动了吧,三番两次豁出脸皮不要去撩他,可是敖钦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

    真的好生气啊!

    孟谟终于忍不下去了,饭都没吃,结了账就走人了,一路上都没搭理那个死榆木疙瘩,可是一推开门,他就惊呆了。

    屋子里没有开灯,只有客厅一角圣诞树上的彩灯亮着。

    借着昏暗又温暖的灯光,他看到圣诞树上全是千纸鹤,客厅的天花板上、地面上、沙发上、茶几上……也全是千纸鹤。

    满满一屋子的千纸鹤!

    孟谟的眼睛瞬间就湿润了。

    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他一点儿也不懂浪漫的龙王叔叔,竟然会在圣诞节这天送了他这么大的一个惊喜!

    一屋子的千纸鹤。

    天哪,这也太浪漫了吧!

    怪不得敖钦今天迟到了,是在准备这个吧?

    还有……前几天敖钦每天晚上都在书房“加班”到深夜,他半夜起夜的时候还能看到书房里隐隐约约透出来的灯光,听到屋子里传来的轻微的窸窸窣窣的纸张摩擦的声音,当时他还以为敖钦在熬夜工作,心想他们做总裁的可真辛苦啊。

    原来竟然是躲在书房偷偷为他折千纸鹤吗?

    “敖钦,”孟谟回头看着他,带着泪水的眼睛在温暖的灯光下亮晶晶的,含着毫不掩饰的喜悦,“这些……都是你亲手为我折的吗?”

    “我哪儿有那么多时间,”敖钦借着换鞋低头躲开了他的目光,淡淡道,“上次你说浪漫,我觉得你可能喜欢,在淘宝上买的。”

    孟谟:“……”

    承认你对我好很难吗?

    承认你因为太喜欢我,所以做了你曾经吐槽过的傻逼事儿很难吗?

    “哦,这样啊,”孟谟故意装作失望的样子,脸上的笑容刷地没了,“那我不喜欢了。”

    敖钦:“……”

    “送个千纸鹤都要淘宝,一点儿诚意都没有。”

    孟谟从天花板上扯下一串千纸鹤,扬手就要往垃圾桶里丢。

    敖钦:“……”

    这可都是他亲手折的啊,对着百度上的折纸教程学了好几遍才学会,然后又熬了好多个通宵才折出来的啊。

    可是他自己装的逼,哭着也要咽下去。

    敖钦黑着脸移开目光,装作一点儿也不在意的样子,其实心里都快呕出血来了。

    孟谟瞅着他的脸色,心里都快笑疯了,他伸手将堪堪丢进垃圾桶的千纸鹤又提了回来,当着敖钦的面儿,搁到唇边轻轻吻了一下,又温温柔柔地牵起敖钦的手——也不知道他折了多久,指尖都磨出了细小的茧子,手心里还贴着一块小小的创可贴。

    鼻子有点儿酸,心里却甜如蜜糖。

    他抬头温柔地注视着敖钦的眼睛,极其缓慢地将他的手拿到唇边,轻轻吹了吹:“傻瓜,我知道这是你亲手为我折的。”

    敖钦:“……”

    他心头的乌云顷刻散尽,千万朵心花争前恐后地怒放,在他心头开出了一片灿烂花海,总是冷漠地抿着的嘴角也情不自禁地向上一勾,露出一个帅气非凡的笑容。

    孟谟被他的笑容吸住了目光,心想,原来他笑起来这么好看。

    他心中扑通扑通乱跳,脸颊上浮上两抹淡淡绯红,羞涩地低头走过去抱住他,在他怀里轻声道:“谢谢你,大坏蛋。”

    虽然你那么迟钝、那么傲娇、那么龟毛,可是你对我的好,足以抹掉这全部一切的缺点。

    敖钦,我可能是真的栽在你手里了。

    即便山无棱、江水为竭,即便四海八荒化为乌有、天地重归于混沌,我也不能不爱你——我亲爱的大坏蛋!

    孟谟抬起头来,脸蛋儿红扑扑,眼睛却亮晶晶的:“大坏蛋,吻我好吗?”

    敖钦的眼睛也瞬间亮了起来,像是两颗包着火种的黑曜石,在黑暗中熠熠生光,眼角也情不自禁地弯下来。他小心翼翼地抱着孟谟的腰,低头在他扑簌簌颤动的睫毛上吻了一下,紧接着在他脸上落下无数细细密密的吻,每一个都含着无比的珍惜和小心翼翼,最后,他才轻柔又珍重地吻住了他的唇。

    那天晚上,他们抱着吻了很久,结束的时候两个人的脸都是通红的,额头抵着额头。

    孟谟不好意思地轻声道:“敖钦,我好爱你啊。你爱我吗?”

    敖钦这一次终于没再口是心非,他肯定地轻声道:“爱。”过了几秒钟,又重复了一遍:“很爱。”

    “有多爱?”

    “天太晚了,”敖钦伸手揉了揉他稍微长长了一点儿的柔软黑发,“去睡觉吧,你明天还有通告呢。”

    孟谟:“……”

    第二天的通告是年底歌坛最大的一个音乐盛典——华熠繁星盛典,孟谟将在盛典上演唱他的成名曲《夜色温凉》。

    盛典晚上八点正式开始,下午三点半,明星们就陆陆续续开始走红毯,孟谟作为歌坛的新秀,被排在了最后几个,走完红毯已经六点多了,匆匆扒拉了两口饭就急急忙忙去后台换衣服、补妆。

    没想到在化妆间撞见了一个陌生的熟人。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今天太卡了,推翻了两遍才写出来,所以更迟了_(:з」∠)_

    第42章音乐盛典

    孟谟签了梦幻娱乐之后,敖钦就派了公司最好的经纪人来带他。经纪人叫闫宁,是个四十出头的职业女性,短发、淡妆、一身干练的套装,说起话来又快又果断,第一次见他就把一二三四给摆出来了。

    一,不能吸毒;二,不能乱搞男女或者男男关系;三,出了事,不管大小,第一时间报备,否则后果自负;四,不管他和敖总是什么关系,让她带,就要听她的话,否则立刻滚蛋!

    孟谟吓得话都不敢说,乖乖坐在那儿嗯嗯嗯地点头,心想妈呀,好可怕,比王母那个老妖婆都可怕……可是后来相处久了,才知道闫宁人很好,不但工作上认真负责,处处为手底下的艺人考虑,每次出差回来还会给他带一点儿小礼物。

    闫宁在圈中多年,资源多人脉广眼光毒,孟谟一炮走红后,不少影视剧、综艺、真人秀和广告商都向他抛出了橄榄枝,但闫宁知道,过度消耗人气不是什么好事儿,因此只在演唱会的间隙里给他接了一个国际知名护肤品的中国区代言广告和一首元旦档知名电影的推广曲——既可以保证始终有曝光度,也不会给人烂大街的印象。

    十二月底,三场巡回演唱会圆满结束,接下来如何维持曝光度就成了重要的问题——接戏,至少要半年的制作周期,更何况她手里也没有特别适合孟谟的剧本,倒不如边录边播的综艺和真人秀来得快。

    于是,闫宁从一堆综艺和真人秀邀约里挑挑拣拣,给他挑了一档美食真人秀,说里面的固定嘉宾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