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祠堂

作品:《民国之忠犬撩人

    “跪下。”庄世侨怒声喝道。

    庄叔颐不肯,她硬挺着站在祠堂里,呛声道。“为什么?”

    “为什么?就凭我是你爹,他们是你的列祖列宗,跪下。”庄世侨上手将她硬按了下去。

    庄叔颐的膝盖狠狠地磕在了青石板上,却依然倔强地挺直着身,不肯低头。

    祠堂外,不得允许的众人早就慌了神。就凭这两句,今日大抵是要不死不休了。还是那柏宇有主见。“快去喊太太,还有去把扬波喊回来。”

    众人立即奔走行动起来。老爷这是真的动怒了。可是小姐是绝不可能低头的。这一家子就是出了名的犟脾气,要想其中一个认输低头,那是绝不可能的。

    “你告诉我,是谁赋予你生存的机会和权利?”庄世侨不肯松手,将她死死地压在地上。

    “是先祖。”庄叔颐老老实实地跪在那里。

    “你告诉我,先祖是如何到这永宁的吗?”庄世侨继续问。

    “逃来的。”庄叔颐慢慢地平静下来。她开始感觉到自己的愚蠢了。她为什么要那么说呢?

    可是在那个时候,脑子好像过热了一般,冷静不下来。

    “你告诉我,为什么要逃?”庄世侨抓住庄叔颐的手越来越用力,令她感到疼痛了。可是庄叔颐却没有像往常那般撒娇,而是忍耐了。

    “因为在清朝修《明史》乃是大罪,诛九族不为过。”庄叔颐垂下了自己的头,将那重复过无数遍的话再一次陈述。“先祖得恩人相助,才能逃脱。”

    “为何不改姓,难道先祖不怕死?”庄世侨继续问。声音苍茫,在这小小的祠堂里,竟还有回音。

    “怕死。但是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若是不能背负祖先之荣,那就没有生为后嗣存在的意义了。所以不改姓。”庄叔颐一字一顿地答道。

    庄氏先祖曾在清初为大明修《明史》,被诛杀。其后嗣得恩人相助,逃至永宁,路途之下九死一生。

    但在这种情况下,庄氏先祖如何都该隐姓埋名,做一个乡野之夫,苟全性命。可若是这般藏头露尾,如丧家之犬,有辱祖先之威名。

    先祖有训,失姓有如失命,改姓氏者不得入族谱。遂庄不得改姓。

    “我问你,你既然都记得,为何还做下如此有辱家门之事?你还姓不姓庄,你说!”庄世侨厉声质问道。

    “我姓庄。”庄叔颐抬起头来,双目有神,牢牢地盯着父亲。“阿爹,我做的何事有辱家门?”

    “还敢说呢。你说,在大街上与人打架,摆出你大家小姐的名头,还与那城西的万金帮有所来往,这还不算是有辱我家门!”庄世侨怒狠狠地瞪她。

    庄叔颐不甘示弱地瞪了回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乃是人之义也。何罪之有!”

    “你还敢顶嘴。”庄世侨气得跳脚,摘下供在案桌之上的藤条,向她抽去。可是,在看清她的模样之时,却愣住了。

    她倔强不肯认输的模样,实在是再熟悉不过了。

    “你打吧,阿爹。我不认错。我不肯认错。因为此事本就不是我的过错。欺凌弱小,就是不对的。难道你要我眼睁睁地看着别人被欺负吗?难道这就是我庄家铮铮风骨?”

    庄叔颐的眼睛充斥不甘和愤怒。

    庄世侨冷静了下来。“这不是一回事。你是女子。”

    庄叔颐却笑了,笑得那般猖狂和苦涩。“阿爹,你就凭这四个字,便否决我的一切吗?我在你眼中只是女子,只是男人的附属品。就该一生被困在高墙之内,做笼中鸟吗?”

    “你太小了,你还看不懂。现实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的。”庄世侨无奈地叹了口气。“阿爹只希望你能平安地活在这世上,不受苦难,一生平安喜乐。”

    “阿爹,人活在这世上,是不可能没有痛苦的。”庄叔颐直直地望着他,眼睛漆黑,犹如冬野的夜空,再清澈不过了。

    可是庄世侨明白,若是这纯净的瞳眸被世俗所沾染,会有多痛苦。他舍得别人摔打着成长,却舍不得他这宝贝疙瘩受一点伤害。

    “可是你是女子啊。我的儿,女子在这世上便要受到诸多束缚,哪怕身居高位,也免不了被世人言语。你能如何呢?历史潮流滚滚而来,谁也逃脱不开。”

    庄世侨叹了一口气。那话尚未说完,被庄叔颐截下了。

    “可惜我不是男子。”庄叔颐替他说了。

    要是你是男孩子就好了……庄叔颐不知听过多少次,从她比哥哥更早背出《三字经》、《千字文》,祖父便是这般说的。

    后来,明明她最是年幼,却比姐姐和哥哥们更能读懂诗书的含义。读过的书只要看过就记得,不管过多少年都能重新陈述出来。

    可是即使是这样的她,对于祖父、父亲,还有世人而言,也不过是赢得“可惜不是男子。”这般的叹气而已。

    她做得再好又怎么样。她的身世,她的才学,她的样貌,都不过是贩卖时增加价款的筹码罢了。

    “可是,阿爹,这与男人女人无关。这是身而为人,所不能忍受的黑暗。若是人人都视若无睹,自保度日,光明便永远也不会到来。”

    庄叔颐跪在冰冷的青石板之上,任由寒冷疼痛侵袭。年轻气盛终究是叫她将心底的刀子刺了出去。

    “难道要我像你们一样,闭上眼睛,不闻不问,宛如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吗?阿爹,难道你要我像你一样,做逃兵吗?”

    “庄叔颐!你、你、你……”庄世侨被她戳中内心的痛处,气得连话也说不全了。他高高地举起藤鞭,最终却还是轻轻地落下了。

    可是那藤鞭还是带刺的,哪怕如此轻地抽中庄叔颐,却也依然叫她疼得一下吸不上气来。可是那般娇生惯养的庄叔颐竟忍了下来,一滴泪珠也不肯落下去。

    “我说错了吗?阿爹,你不是从那北京城里逃回来的吗?将国家将人民抛下,苟且偷生,难道这还不算懦夫吗?”庄叔颐挺直了腰身,如何都不肯退却一步。

    她的双目简直像是两盏灯,散发着熠熠的光辉,但是在这一片昏暗之中,却亮得有些刺眼了。

    庄世侨握紧了手中的藤鞭。那鞭子并没有柄,所以抽的人疼,使的人也疼。庄叔颐绝不会比他更疼。可是再疼,也疼不过他心中那道伤痕。

    那道伤痕人人都避之不及,只有庄叔颐敢去碰。

    “这是一码子事吗?”庄世侨捂着胸口,愤然道。但他的语调依然弱了几分。

    “这难道不是一回事吗?阿爹你看着国家分裂,看着旧国灭亡,沉默地逃离,这不是懦夫吗?我不愿做这懦夫,不愿在沉默中忍受世道不公,难道这有辱祖先的威名吗?”

    庄叔颐几乎是吼出来的。

    庄世侨望着她,像望见了自己的父亲,自己的叔伯,还有年少的自己。她实在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永宁人,铁骨铮铮,宁折不弯的庄家先祖的后代。

    可是她那天真又直率的眼眸里,倒映出的那个白发斑斑,满面风霜的中年男人,又叫他清醒过来。

    这才是现实。

    谁也不会知道,明天太阳会不会照常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