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过往如流水

作品:《民国之忠犬撩人

    “姨姨,你的手上有一粒痣,我的手上也有耶。”

    “恩,元哥儿,你把手摊开。你看,刚刚好合在一起了。”

    “哈哈哈……”

    童声的欢笑总是清脆些的,又软又糯,叫人的心也要融化在其中。

    庄叔颐睁开眼睛,傻傻地望着上面,什么也没看,只是在发呆罢了。她已经睡醒好一会儿了,可是梦中的那场景似乎还环绕在她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在永宁家中,她和元哥儿总是那么玩闹的。连梦里的事情也显得那么真,仿若是回到过去了一般,两个人在廊檐下面,坐在一块晒太阳。

    大姐的脾气不好,元哥儿却半点不像她。庄叔颐想到这里却不由地扬起嘴角笑了起来。元哥儿温柔又体贴,和那暴躁动不动就上手的大姐真的一点也不像。

    小时候庄叔颐和哥哥庄仲轩不知道挨过大姐多少揍。家里的大哥庄嘉楠也被打过。倒是兰姐姐和婷婷没被她打过。大抵是女孩子,又不是自家的不好下手吧。

    这么想来,庄叔颐心里不知道泛起了多少的甜意。大姐把她看作自己人,才敢动手打呢。

    她小时候没人管,奶妈怂恿她去做坏事,虽然她已经想不起来那是什么事了,只知道是要动祖父书房里的东西。

    祖父没有动她只撵走了那奶妈,阿爹阿娘也不曾对她说什么重话,唯有大姐卷起袖子拿着鸡毛掸子就地扒了她的裤子狠狠地打。据说她的屁股肿得和桃子似的。

    庄叔颐那时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却明白这些恍惚的人影里,唯有大姐是在乎她的,是将她的未来放在心上的。是以就算大姐下了狠手,她也不肯离开大姐半步。

    她长大了没有真的变成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纨绔子弟。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大姐。大姐不仅动手管教她,还比这天底下爱说教的长辈多了一项,以身作则。

    大姐不让她做的事情,自己也绝不肯做。小时候她爱吃冰的,庄府家大业大不缺这么点钱,作为家里的透明小姐,谁也不肯多费心去拦她一拦。有一日她铆起劲来,整整吃了六碗。然后一病不起,差点丧了命。

    大姐在她床头日夜守着,便是谁来劝,都不肯放弃她,生生将自己熬病了。这才将庄叔颐救回来的。从那以后大姐就不许她吃一整碗冰的东西,就是莲子百合汤也不行。

    而大姐自己也不肯吃冰碗了。整整十年的功夫,不管那天气有多热,她都不曾破例。庄叔颐还记得大姐那时是怎么说的。

    “我不许她吃,自己却吃了。既不能同甘共苦,做什么大姐!”

    这句话庄叔颐记了那么久,连半个字也不曾忘记过。她甚至还能回忆出当时大姐说话的语气和神态。那是她最羡慕最敬仰的——光明磊落。

    她最喜欢大姐了。

    可是,大姐受到痛楚的时候,她连半点也没有察觉到,她一点忙也没帮上。过了那么多年,陈府都消散了,那些风言风语才算是漏了出来,庄叔颐只不过是听了只言片语,没有仔细去打听。

    可哪怕是这只言片语,也叫她心寒。

    寒冬腊月的叫一个妇人站在风口捞鱼,给月子里的女人饭菜里下巴豆……诸如此类,听起来简直像是笑话一般的恶作剧,却在短短几年功夫里,生生地将一个豪气冲天的侠客,磋磨成一个连命也要不起的深宅妇人。

    婚姻真是可怕的东西。

    庄叔颐想不到。她怎么可能想得到,她那鲜衣怒马,敢与男人比长短,能提剑砍土匪,上马猎山猪的大姐,竟有一日被个裹脚老太太逼疯。

    可是如今的庄叔颐大抵能明白一些了。

    大姐真的太爱大姐夫了。若不是深爱,大姐是绝不会到那样的地步的。便是凭她能拉开九石的强弓,那连个水桶也提不起来的陈家老太太哪是对手。便是大姐夫亲自上阵,恐怕也过了十招。

    她家大姐就是这么厉害!

    可是便是这样的大姐也为爱所困,最终不得不死遁,逃离家乡。她后来跳江那一次,不过是一场儿戏罢了。姐妹俩竟是一样的命,当初谁又能猜得到呢。

    那时她不曾救下大姐,后来也没有救下元哥儿。

    庄叔颐只觉得自己浑身都升不起一丝力气来。她活着究竟有什么用呢?像她这样对自己心爱的人半点帮助也没有的人,活不活的,有什么要紧的呢。

    “榴榴……”扬波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庄叔颐转过头去看他,心里却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大姐给阿年的评语:不是个好人,但有你在,大抵也做不成坏人。你可得好好对待他。他是把命也给了你的。你得领着他走正道。

    现在看来,大姐说的一点不错。

    “阿年。若是那一年,你没遇上我。你会怎么样呢?”庄叔颐不等他回答,心里便开始浮现连篇。

    他大抵是会上战场,但是以他的能耐必定会升官发财,说不准如今一两分家财,三四个老婆,五六个儿女都有了。就好像那郝大帅一般,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就是将她逼迫死,也没人敢跳出来说个不字。

    哪怕是她亲生的爹娘也不会事后去追究的。毕竟人都死了,犯不着得罪一个能危及整个家族的人。

    若是他们在那样的情景下相见,恐怕别说是爱了,便是怨恨也是轻易便能生出许多来的。因为她总也学不会顺从,而他大抵也不会如现在这么迁就了。

    庄叔颐明白,在这漫长时光的交错路上,只要有一个选择不同,他们都到不今天。

    他爱她,是如此艰难才凑好的一个巧合啊。

    这不该叫巧合,应当是——奇迹。

    “我会死。”扬波却知道这不是。若是真有许多的未来,必定只有如今这一条路里有他存在。因为那时他根本不在乎生死。

    准确地说,那时他什么都不在乎。今天还没死,那就只好活到明天了。那样的人怎么也活不到现在。

    何况那样活着,和死了有什么区别呢。连个期许也没有,不过是行尸走肉。

    扬波笑着握着她的手,说了一句他藏在心中许久的话语来。

    “那一年,不是我救了你,是你救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