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招摇 1V1

    林南记着今天是程阮新历的生日,虽然知道她往年都喜欢过老历生日,但碰巧她老历生日那天林北计划让他去澳门谈合作。所以今天他好不容易从商务酒局上溜出来,打电话招了一群人想回去接程阮去给她过生日,但他打了五六通电话,程阮都没有接。

    当回到家楼下问保安时,保安却说她七点多的时候已经从家里出去了。林南去了电话给彭宇想让他问彭薇,但彭薇那边回过来的答案却是程阮这几天也没找过她。

    林南颓丧地搓了搓头,觉得今晚的闷热的天气实在是让他说不出的烦躁。

    他忽然发现,即使当初在一起两年,而自己却没有真正进入过程阮的社交世界,如今即便是和她住在一层楼,想找她却也找不到。

    早就买好的bvlgari蛇形满钻手镯静静地躺在首饰盒里,被林南进门后直接呈抛物线丢到了沙发上,无辜的礼物此时活像林南现在在程阮心中的地位,被弃之如敝履。

    而程阮此刻刚洗完澡裹着陆西的浴袍瘫在沙发上,拿着清酒杯,有一搭没一搭地喝着自己带来的龙月,收看着电视上的节目。

    她的手机从进门后就放在了玄关旁,但她一直没想起来去拿。

    她自己都不记得今天是她生日,她这叁年来好久不过生日了。和林南在一起的时候林南总是会替她大张大揽地大办一场,一众人嫂子前嫂子后地叫着,让她成为当仁不让的女主角,那时的她自然是觉得虚荣心暴涨,十分满足的。但离开之后,为了不记起林南给她的那些触动,她这叁年索性连生日都不办,只偶尔招几个朋友吃顿饭就作罢。

    电视里放着程阮用电视盒子找的节目,是她最近很喜欢看的一档节目,做家务的男人。

    她把对这个节目的喜好归结为对细致体贴充满烟火气男人的渴望。

    她所熟悉的男人包括他爸,没有一个会煮饭烧菜的,即便会也是些蛋炒饭和葱油拌面之类的简餐主食。

    当然她也明白,她自己也不会喜欢一直在灶炉间忙活的男人,但没有遇到过总是有些新鲜的。而且从小到大,她几乎很少尝到家常菜,别人口中妈妈的味道,她也就仅在每年给她妈拜年时会吃到一次。虽然她后妈也不时会做饭,但不合她的口味。

    陆西洗完澡腰上裹了条浴巾神清气爽地走出来瞄她,黑色短发湿淋淋地搭在脑后,从头发上滚下的晶莹水珠落在他紧实白皙的肌肉上,有种被雕塑过的生动。陆西见她神情惬意地斜靠在沙发上看电视,他顺着她的视线扫过电视的画面,上面两个男人做饭的场景,让他有些意外。

    程阮在他记忆中不是一个对会做家务男人有所喜好的女人,但此刻她看的津津有味不禁让他产生了怀疑。

    就他看来,时间总是会改变一个人的喜好。

    说不定林南就会做饭呢。

    “你喜欢会做饭的?”陆西拿起电视遥控器将音量调小,冲程阮问道。

    程阮咂了咂酒杯中最后的一点酒,不确定地瘪瘪嘴,“一般吧。”

    到了她这个年纪,她只觉得这是一个男人身上的魅力点之一,就像人总会喜欢十八班武艺精通,无所不能之人,然而那种人存在于幻想中,所以会做饭并不是她找男人时优先考虑的因素之一。

    一个人是否值得在一起,是一种综合的考量,并非只是一个零星的亮点。

    程阮见他站在那儿,半晌没有言语,神色颇有些复杂,头发上的水一点点地落在地上。于是担心他着凉起身进厕所拿了吹风机出来,插在地插上,开始替他吹头发。

    陆西原本沉浸于思考着是否该去学学厨艺,将林南比下去,毕竟林南厨艺几何程阮可从未提过,这莫名生出的幼稚胜负欲如果被他说出来,程阮估计会笑喷。

    但当程阮开始替他吹头发时,他的思绪便断了,他笑眼深深地看着踮起脚替他吹头发的程阮,有种恍若隔世的温暖。

    虽然想过无数次重温往日的时光,但当这一切真正如此真实地发生时,不由得有些不敢相信。

    程阮手指插进他的湿发间拨弄,踮着脚拿着吹风机尽可能地将四周都吹到。可在陆西反应过来后,他弯下腰把程阮抱起坐在沙发上,凑到她脸颊上亲了一口,眼中尽是柔情蜜意地望着程阮,“我不需要你踮脚,我可是会弯腰的。”

    程阮反应了一秒才明白他指的是之前自己提起的那句话,不由地脸上一红,心思飘荡,举着吹风机不停晃动的手也停下来,横了他一眼,“你倒是很会来事。”

    “不会怎么让你喜欢?”

    “你又知道我喜欢你了?”

    “我怎么不知道。”

    “切!不知道对多少小姑娘这样。”

    “我们阮阮吃醋了?”陆西将下巴抵在她的肩上,头上冰凉的水珠簌簌地落在她的颈窝里,让她痒的抖了抖肩膀。

    “没有。”程阮醋性从来都很大,不管是朋友圈点赞,还是社交媒体上的关注,都能干扰到她敏感的神经,就是在多人的场合下多瞟别的女的一眼,也会让程阮咬牙切齿。但她决计是不会承认的,人是这样的人,但嘴是硬梆梆的嘴。“我才不会吃醋。”

    从前两人还在纽约的时候,有一次陈准攒了个局约二人去唱歌,法拉盛ktv大包厢内十几个男男女女坐的拥挤,陆西一进去就被陈准拉去跟众位陌生人敬酒,而程阮不得不坐在了外侧。

    陈准这个人是个纯直男癌思维患者,程阮从高中起认识他就觉得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父系社会下完全的沙文主义崇拜者。他在有兄弟的场面上,往往都是将女生抛在一旁,把着周遭的男人们不放手,而那时的场景也是那样,程阮孤零零地一个人坐在凳子上,看着陆西被他扯到了人堆里。一落座的时候程阮就察觉到了四处朝陆西投来的热切目光,但碍于情面,她并没有发作。

    当陆西旁边的位置好不容易空出来,程阮准备站起来坐进去时,一旁离陆西更近的女生突然挪了屁股挨过去,而陈准这个没有眼色的东西在那时突然提议说让陆西和旁边的女生两人一队,和他还有顾之期一起玩。

    程阮盯着他们摇骰子的手,冷着脸思考了半晌,觉得彭薇绿陈准的行为实在是他罪有应得,于是将手中的烟掐在桌上新拿进来的果盘里,拿起包头也不回地就从包厢里走了。

    陆西当时被陈准拉着耽搁了一会儿才追出来,等他出来时程阮早已上了出租车扬长而去。

    等陆西回到公寓时,程阮正面色凛然地收拾着箱子,一副要一刀两断的样子。

    陆西从那时候开始才逐渐意识到程阮的占有欲和领地意识有多强,像一个会标记自己所属物品的食肉动物,最好他方丈之内都不要有异性妙龄女子。即使有,陆西也不能起心动念,多看一眼也不可以,不然程阮肯定会发脾气。不是又哭又闹地指着鼻子骂他,就是一句话也不说地要从他家里搬走。

    程阮要明目张胆的偏爱,因为越是缺失,所以越是渴求。她需要用这些偏爱去填补心里的空缺和童年时期的空白。

    当然,这些偏爱陆西在当年也尽数做到了。

    陆西对程阮的百般刁难采取的是一贯怀柔政策,变着法儿地哄,换着法儿的亲,实在是收不住场了,就脱了衣服插个百来千下,将那些醋味都从程阮的心里插走。

    是以在陆西的朋友间,谁都知道程阮是第一个可以治得了陆西的人。

    在和程阮在一起之前,陆西谈过几任女朋友,那些女生都是仰视着陆西的,各个都小鸟依人,百依百顺。大多都将陆西当成一个偶像崇拜着,而到了程阮这儿,颇有些程阮是他活祖宗的意味。

    温晗对于此事的评价是,陆西心里有一个隐性的抖m特质,偏偏是犯贱不喜欢对自己好的女人,就是喜欢被虐。

    当时顾期之还有一次还在饭桌上调笑陆西,说陆西是不是被下降头了,才会在这段恋爱中发生了如此惊人地堪为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一个把女人当衣服的男人,变成了一个马子狗。

    陆西倒是不以为然,听见这类的揶揄并不生气,还老实地承认说自己就是马子狗。一来二去,圈子里的人也都知道了程阮这至高无上犹如慈禧的地位,没人再敢去触程阮的霉头,因为都知道程阮火了倒霉的是陆西。因此女生多的局一定会提前打点好女生不要招惹陆西,久而久之没有眼色的女生也就被众人清理出去,列入黑名单中,不再出现在有程阮陆西的酒局上。

    男人间的默契通常就是不会给对方找麻烦,会给对方找麻烦的就不是兄弟了。

    但显然,这只是陆西圈子当中的潜规则,而林南的圈子中是否是这样,那就很难说了。

    彭宇可是对彭薇把今天林南的所有筹划,尽数都说了,虽然林南让他一个字都不许抖出去,但他说出去的时候觉得自己颇有些帮林南的意思。

    总该让程阮知道林南替她张罗了一场。

    . v 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