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第3节

作品:《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一声低呼刚刚从唇瓣溢出,就被一双指尖带着粗粝的大掌捂住。

    男人身手敏捷,一看体格就过人,右手捂住她的嘴巴,顺带着把她按在门边的墙上,长腿微曲,便将她禁锢在墙上。

    另一只手竖起一根食指在嘴边,示意她噤声。

    男人的身板结实有力,温明曦慌乱间不知碰到哪里,硬邦邦的,心里突地一动。

    被他身上浓烈的男性气息赌得有些害怕。

    这年代没有监控,要是陈尸在办公室里,找阎王爷都没法说理。

    鼻息交织四五秒,那人静止,两根手指挑起门边的窗帘往外看,又收回。

    空荡荡的走廊里有脚步声渐近,带着人声,“看见人了没?”

    “没有。”

    “那边也没有。”

    温明曦惊惧地吞吞口水,仰着脑袋用眼神去祈求他。

    男人低头看了眼,姑娘皮肤细嫩,脸颊急得发红,眸里有水雾,喘着气,胸前起伏,却很冷静,没有做过多的挣扎。

    许是看她手无缚鸡之力,又唇红齿白的煞是可怜,男人竟然开了口。

    弯腰平视她的眼睛,压着嗓子的嗓音愈加低沉,带着一丝警告两分不羁,“你别出声,我就放开。”

    气压渐低,气势逼人,温明曦点头如捣蒜,什么不平等条约,都签!

    走廊里的人商量着要到别处找,有人提议进办公室看看,有人“咚咚咚”开始敲门,“有人吗?”

    温热的大掌脱离白腻的肌肤,似乎还有一层混着两人气息的雾气停留在下半张脸的位置。

    而就在男人的大掌离开的时候,一声穷尽毕生气力的高呼从办公室里传来,“快来人!这里有人!!有人!!”

    作者有话说:

    【下一本年代文预收求求收藏呀】

    周韵第一次看见何湛其人,是在周家家主的葬礼上。

    成熟、伟岸、矜贵、神秘的豪门继承人何湛,是香江狗仔扛着长枪短炮等了这么多年,也拍不到的大料。

    没人知道他的私生活。

    偶尔出现在公众视野,只有官方的活动照……

    彼时,周家家主失散多年的亲女儿在棺木前哭得肝肠寸断。

    一个是豪门大少,一个是回归的真千金……金闪闪的奖金啊!

    使了计混在吊唁人群中的狗仔周韵二话不说,掏出手机,打开摄像机。

    准备一箭双雕,拍个大料冲年底的kpi。

    结果,闪光灯没关……

    刺眼的白光和刺耳的咔嚓声突兀地在灵堂中响起……

    白光闪在男人脸上,何湛敏锐地凤眸朝周韵投来,像鹰眼在捕食猎物。

    男人身边的保镖察觉到主人的不悦,迈步朝周韵走来……

    与此同时,周家真千金在棺木前晕倒,现场一片混乱。

    周韵在一阵手忙脚乱和心虚中,假装当场昏倒。

    她怎么也没想到。

    再次醒来,她成了那个哭倒在棺木前,和她同名同姓的真千金。

    她才知道,原来的她,只是一本豪门年代文中的小配角,打酱油的狗仔。

    而那位真千金,早就被长辈和何湛定了娃娃亲。

    周韵陷入沉默,看着破旧的土墙,发黄的报纸,身上打着补丁的蓝布衣……

    现在是七十年代,真千金还没认祖归宗。

    虽然她知道周家家主有三个老婆,她会有三个妈。

    也知道何湛为人神秘莫测,没人摸得清他的底线。

    但她还是要提前认回豪门父亲抱大腿,也要嫁给何湛,再好好念书走上人生巅峰!

    但问题来了……

    她现在在内陆的山旮旯,要怎么到香江去认爹?

    还有那位何湛,你在哪里?

    先婚后爱

    年龄差,男主大约5-8岁,偏宠

    文案写于2023年1月2日

    第二章

    02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花蒙蒙

    一溜烟飞出农场,回头看向身后的两层土墙建筑,温明曦还心有余悸。

    抬头望天,醍醐灌顶般往鼻孔里,嘴巴里,钻进的寒冷,又瞬间让人冷静。

    大雪过后,远处飞来一大群雪雀。

    它们的羽毛跟雪一样白,扑腾在夕阳金色的余晖里,就像张扬的雪花。

    温明曦苦中作乐地想,重生后第一次出来,就碰见这么难得一遇的鸟儿,也许,这是她的幸运鸟?

    街上一眼看过去,一水的黑灰蓝装束,温明曦倏地又福至心灵想到,这时的北大荒,好像可以以衣服识人。

    穿灰色的,可能是劳改犯,黑蓝色是大众穿着,而绿色……好像多是高干和军人。

    那刚刚那位……

    芭比糗了!

    她,不会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吧……

    863农场。

    温明曦走后,三个来逮人的,把韩羡骁围到走廊上。

    韩羡骁非但没半点惧怕的神情,反而十分气定神闲,眼神淡淡地从三人身上扫过,语带不屑:“干嘛呢?”

    “干嘛?长这么精神,却不干好事儿,偷马还有理了?还搁这吓坏女同志!”那人说得青筋暴起。

    韩羡骁一点没怂,眼尾上挑,像在笑:“等等,这顶天算征用。农场接新来的知青,人家扛着包裹雪里奔走,再晚点回不来,夜里喂狼,你去收尸吗?”

    说话间,从兜里掏出个铁烟盒,打开,取了一支,拿在修长的指尖把玩。

    “偷就是偷,哪来那么多歪理!?”

    韩羡骁将烟叼在嘴里,眯着眼看他,擦了根火柴低头吸燃,火星子里散出一层白烟。

    天色在黄昏和夜幕间模糊不清,天地人黑白两色,显得这火星子更夺目。

    韩羡骁话锋一转,目光才又瞥向来人,瞬间占据主场,“别给我瞎扣帽子,我认得黑尾,这不是怕它走失在路边才给骑回来吗。倒是你们,公器私用……通讯兵是吧,哪个团哪个连队的?组织给你们马是让你搞通讯干革命,让你们光天化日骑着马去小树林卿卿我我吗?”

    那几人被说得脸红耳燥,实在是这个男女都不太说话的时代,这样的话题确实难以启齿,没想到却被这人说得脸不红心不跳。

    但气场又不能太弱,梗着脖子叫嚣,“那你跑什么跑,跑到这大院里干什么,不是做贼心虚吗?”

    韩羡骁挑眉,双手抱胸,不耐烦地冷笑,“我回自己家不能走快点啊,被你们追得,都走错门了。”

    家门口还能走错?

    三人听着就想笑,但姗姗来迟的一人打断了他们的僵持。

    “搞错了搞错了!都是自己人……场长家就在隔壁大院。”她在场长办公室当资料员,知道方场长儿子就在家门口的部队当兵。

    早就听说场长的儿子一表人才,这么一看,果然是:“您刚从部队回来吧,方场长昨天就在念叨你要休假,还说要去打酒加菜呢。”

    韩羡骁目光瞥向说话的人,没搭理,掸掸烟灰。

    低头看了眼身前的人,“还有事?”

    哪里还有事?

    认得黑尾没什么,但要骑在黑尾背上可不是那么容易的,这畜生是整个农场最难驯的马,登时就明白,这人说的不假。

    韩羡骁声音极淡,“那赶紧把马牵回去,天黑了,别真跑了。”

    ……

    半天前,韩羡骁从部队回来。

    刚到农场,就看见雷子和黑子往外走,一打听,是要去接两位落单的知青。

    韩羡骁不爱待家里,一合计,就跟着他们去接人。

    雷子看热闹不嫌事大地笑话他:“你这德行,家里又给你安排姑娘相亲吧。”这才有家不愿意回。

    韩羡骁一离了部队,在发小跟前,就是一副吊儿郎当的纨绔少爷模样。

    “是又如何,我真就不信了,难不成还能架着我去?旧社会似的,还搞包办婚姻,亏他们还是干革命的。”

    “娶媳妇不就是干革命吗?你也二十五了,可以成家了。”雷子是娶了媳妇的,深知有老婆的好。

    韩羡骁不屑一顾,“瞧你这点出息,你懂我这叫什么吗?媳妇这玩意,能轻易尝试吗?情债啊,难偿。儿女情长,什么玩意儿,放纵,会成为我远走高飞的羁绊。”

    雷子取下嘴里的烟,对上替他点燃,分不清眼前的白气是烟还是说话的雾气:“你就能吧,跟你说你也不懂。”

    两位知青都来自沪市,昨天下火车后,肩搭着肩去解手,解完手又溜达了一圈。

    一回去,大部队已经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