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作品:《飞蛾日》 整个下午酒吧里都回荡着金属的声音。努力的确有用,但不多,其他的乐手在人变多的时刻,终于勉勉强强跟上了贝斯手的节奏。
张孔听了一下午算是听明白了,贝斯手从头到尾没出过错,只顾着把自己弹爽,全然不顾他人死活,他高傲地站在山顶,等待着其余乐手自己爬上来,也许爬不上来也没关系,张孔觉得他能找到更好的队友。
音乐很躁动,张孔的心也很躁动,酒吧里多出很多人,灯光开始有变化。
张孔很想知道于水宵还在不在,在的话在做什么。
顺着混乱,张孔终于敢回头看。
白色的短袖变成了黑色的工字背心,完好地勾勒出于水宵已有成年男性雏形的宽阔肩膀,腰肢很细,随着拨动贝斯的动作,随着张孔想象的呼吸的节奏,蛇一样上上下下地爬行。
——贝斯手是于水宵。
没有见过的于水宵,表情冷酷,发丝上闪闪发亮,被汗液打湿,修长的手指稳健地在指板上拨动,相较于鼓手和吉他手要走火入魔的样子,于水宵显得很冷静,甚至有着一种冷冽的性感。
于水宵在这样的场所里游刃有余,变成了张孔读不懂却觉得绮丽的语码。
很早的时候张孔喜欢听摇滚乐,提过想要学吉他,告诉张涣后,张涣却大发雷霆,严令禁止他再接触有关摇滚乐的一切,张孔没有问为什么,但是照做了,丢掉一个于他来说可有可无的爱好不是难事。张涣喜怒无常,控制欲强,和他作对没有好处,他没有妈妈,只有一个爸爸,张涣就是他的全部,张孔不停地在学习舍弃自己,逐渐演化为一种习惯。
即使张孔知道,张涣的车载音乐里,有很多属于于水宵父母所在乐队的歌。张孔不可以喜欢摇滚乐,于水宵却能子承父业。
结束了。于水宵把贝斯丢给别人,下了台,推开想要搭讪的熟艳女郎,径直朝着一个方向走,张孔回过神来,于水宵已经走到他面前,似是而非地看着他,身上还有狂欢后的余韵,懒倦的嘲弄。
张孔坐在原位,像被订住。
什么时候被发现的。
“张孔,你不听话阿。”
于水宵趴在椅背上和张孔对视,似笑非笑,意味深长。
把杂乱的不相干的一切挡在身后,张孔的视线里只容得下一个于水宵。张孔似乎还能闻见于水宵身上淡淡的汗味,和洗衣粉的味道混杂在一起,并不难闻,张孔突然理解了为什么有人中毒一样迷恋烟草味。
听话,听什么话?
张孔回头看,英里之地唯一的一扇窗,与室内的光线完美融合融合,城市的轮廓被吞下去了。
一个人不在家,另一个人可以为其打掩护,被发现了顶多是主犯和从犯的关系,两个人都不在家,那只能是共犯了。
柠檬水放置很久,已经露出苦涩的马脚,圆润的柠檬片也被吸管戳出洞,昏乱的英里之地里,月亮的同谋,彩色灯光,跳过这片薄弱、可怜的残破太阳。
太阳落山了。
第6章
两个人飞速地赶回家,好在张涣还没有到家,张孔大汗淋漓地坐在沙发上喘息,于水宵去浴室里冲澡,出来的时候张涣才到家。
三个人日常吃完饭,张涣想起什么,突然和于水宵说:“叔叔知道你成绩退步了自己心里也不好受,但也要注意身体,不懂的问题可以多问问张孔。”
于水宵点点头,“谢谢叔叔。”
于水宵退步以后卧室的灯常常亮到深夜,张孔和张涣都以为于水宵在挑灯夜读,第二天早上又靠美式续命。
张涣回自己房间以后,张孔敲了敲于水宵的房门。
“进。”
张孔走进来,于水宵正在写周末作业,张孔体贴地走过去问也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于水宵摇头说没有,这周的题他倒是都会。
张孔松了一口气,身体变柔软,坐在于水宵的床上,手心撑着床看于水宵,喊他的名字,于水宵“嗯”了一声,转过椅子和张孔对视。
张孔第一次试图解读于水宵的情绪,但是碰壁了。
“你在朱水也弹贝斯吧,怎么没有带过来。”张孔问。
“叔叔说贝斯太大了,不好带,”于水宵笑起来,张孔读懂了这个微笑,是一种嘲讽,贝斯再大能有一个于水宵大吗。
于水宵不笨,知道张涣不想他弹贝斯,所以才需要张孔保密,利用周末时间去英里之地弹个痛快。
张孔第一次对张涣有明显不满。
“是因为贝斯吗?你的成绩。”
“也许吧。”于水宵摸着笔,漫不经心地转。
张孔陷入了两难,会弹贝斯的于水宵和名列前茅的于水宵一样闪亮,二者分不出先后,张孔不完全是顽固分子,于水宵说物理不是唯一他是认同的,只是张孔手握的对抗世界的权利只有语数英理化。
也许是张孔罕见陷入茫然,于水宵丢掉笔,朝他张开手,张孔向前一步,于水宵将他拥入怀里。张孔得到一个很轻的,符合于水宵风格的拥抱。
张孔心中的警示灯坏掉了,他的手虚虚地搭在于水宵的腰部的面料上。
如果是在于水宵的怀抱里,那么迷茫就暂时显得不那么可怕。
“张孔,早点睡觉吧。对别人的人不要有太多占有欲。”
张孔从他的怀抱里离开,瘪嘴,“于水宵,你这样我不会再把笔记借给你了。”
于水宵成绩下降以后连听课效率也大打折扣,开始找他借笔记,好像聪明的大脑一夜之间变笨,勤也不能补拙,反而显得更心酸。于水宵没所谓的笑笑,想说点什么讨好的话被张孔噎了回去。
张孔扭曲的脸在灯光下变得五光十色,最后回归于疼痛的白色,“于水宵,你别这样,我心很疼。”
我心很疼。
对别人人向来没有占有欲,前方的人倒下甚至会毫不犹豫地踩上去往前走的张孔在今夜对着于水宵,说,我心很疼。
大脑和嘴巴不确定有没有通电,但张孔说完确实感觉到了心脏痉挛。他嘴角的弧度还很苦涩,说完就走了,一点余地也没有给于水宵留。
同样不爱给于水宵留余地的还有涂闪莉,她迂回式地每天早中晚和于水宵打招呼,起先通过找于水宵讨教题目拉近关系,现在于水宵成绩退步了,她只好美其名曰讨论问题,日子久了每个人都知道了涂闪莉的小心思,连只知道低头做题抬头听课的张孔也察觉了,具体表现在涂闪莉总是频繁地从他身边绕过,目的地总是于水宵的身旁。
她身边坐的哪个人成绩不比于水宵好,抛开张孔不好说话,剩下的都好亲近。
她喜欢于水宵。
给于水宵送小饼干,甚至主动献出自己带有女性香味的笔记,在走到于水宵身边时拿出巧克力味的唇釉在嘴唇上描摹。
尽管张孔觉得饼干太甜了,笔记做得很糟糕,巧克力是代可可脂味,闪亮亮的嘴唇令人没有任何欲望。
“你谈过恋爱吗?”张孔坐在于水宵的对面,看于水宵将涂闪莉的饼干包装重新封好,他和张孔分享了一个爱心形的曲奇,夸赞女孩子手好巧。
于水宵一边拌面一边说没有。
“那你有喜欢过谁吗?”
“问这些干嘛?”
“好奇。”
“张孔,你跟他们一样了,”于水宵失笑,“我以为就算所有人都好奇这个,你也只会关心我几点回家作业做完没有。”
张孔抿唇,不说话了。
过了一会于水宵用自己还没有吃过的筷子夹了自己的荷包蛋给张孔。
“没有别的意思,你不要气,好不好?”
张孔重新抬头看他,于水宵晶莹地望着他。
张孔无助地放下绷紧的肌肉,干巴地说:“我没气。”
“我没喜欢过谁。”
“知道了。”
张孔的情绪和天边的太阳呈负相关。
走出食堂,张孔拿课本挡在视线上方,没和于水宵说。
于水宵被晒得眯眼,想闷闷不乐的张孔真难哄。
那就不哄了。
第7章
连续一整周,于水宵都对张孔很冷淡,就像好脾气对张孔消耗到尽头,没说难听的话是为了维持体面。
张孔走在于水宵身边,“你都不怎么和我说话了。”
张孔走到他面前,于水宵就自觉地站起来和他去食堂,也会等他收拾课本一起走夜路回家,只是不再主动和他说话,维持的一切只是习惯。
于水宵似乎觉得很神奇,站住与张孔对视,“明明是你一直没消气。”
“我什么气?”
于水宵“哼”了一声,懒懒的,往前走,“你自己知道。”
留给张孔琢磨,张孔很快就知道了。他几步加快跟上去,拉住于水宵的衣角,路灯把他的影子拖得很长,和人比起来,像一个狭隘的锐角,“我知道了于水宵。”
于水宵停下来,洗耳恭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