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作品:《夫郎他有点凶

    “况且你们这不是新婚燕尔嘛,搬进去,刚好需要一张好床。”

    诸葛这最后一句话,把沈溪给说哑了。他能说他们现在用不上吗?不,不是现在,他们永远也用不上。

    这都什么事?

    沈溪心疼得摸了摸小金库,它一会儿就会少掉一叠钱。

    其他人继续收拾东西,沈溪坐在椅子上发呆。

    本来以为干完这一票,他就可以躺平混吃等死了。

    但是现在呢?

    先是一大帮人非要跟着他,现在光买宅子就花出去了好多。以后他得养这一大帮子人,还得供顾焕去府城、去京城读书、科考,要是当上官,还得在京城买宅子,人情往来还需要更多。

    光这次打劫的钱,完全不够花啊,怎么办呢?

    他不爱赚钱,也想不出来该怎么赚钱。

    闷闷不乐的沈溪,一直到全部收拾完,也没再吭声。

    家里的家当和书本,装了两个马车,桃红和诸葛一人驾一辆车,顾焕挤在驾马车的诸葛旁边。

    沈溪还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骑在他的马上。

    他摸了摸身下的马,有点想念他的大白了。大白是他曾经的战马,英勇善战,是匹宝马良驹。他甚至有点想念以前的纨绔日子。

    为什么人要为金钱烦恼呢?

    曾经的他,就没有这样的烦恼。

    看着一副无精打采的沈溪,诸葛悄声问顾焕,“你家夫郎咋回事?突然被霜打了?焉了?”

    顾焕抬眼看了看前面骑马的沈溪,没出声。

    颓废了一阵的沈溪,突然打马狂奔起来。

    曾经的他,被太傅当着皇上和众大臣的面斥责“朽木不可雕、一辈子只能当纨绔”,最后他憋了一股劲,去了军营,最后还不是当了将军。

    既然上辈子他可以从小兵爬到将军,这辈子赚个银子而已,有什么难的,他沈溪可以做到更好!

    沈溪狂奔了一阵,大概是把来到异世积攒的不安和不确定的情绪,都发泄了出来,整个人前所未有的轻松。

    他现在也不是一个人,在这个世界,还有个勉强算是弟弟的人需要他养活。人生还是有目标的。

    狂奔了一阵,又跑回来的沈溪,来到诸葛的马车旁,对顾焕说:“坐什么马车,没劲透了。上来,我带你骑马。”

    说着,也不管顾焕是否同意,一把把人拉到了马背上,只说了一句“抱紧”就打马飞奔。

    顾焕能明显感觉到,沈溪跟刚刚比不一样了,跟前几天比也不太一样了。只是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问。

    一路狂奔,直接去了新宅子。下马的时候,顾焕都有点腿软,这一路,沈溪都没停,他被颠得想吐。

    沈溪进屋的时候,原房子的管家就在等着,他也没等诸葛回来,跟管家一起去了官府,办了买卖的手续,付了银票。

    拿着房契回家的时候,诸葛和桃红也回来了,正在往下卸东西。

    今天也算是乔迁之喜了,沈溪没让其他人做饭,而是吩咐桃红去酒楼订了两桌菜。

    吃饭的时候,诸葛毫无自觉地跟沈溪顾焕坐了一桌,他是从来没把自己当下人,管家只是一个称呼。就像他喊沈溪少爷,也只是一个称呼,喊少爷跟喊沈溪名字没任何区别。

    沈溪也没管他这些礼节的问题,“诸葛管家,你今天花了我两千两,有什么赚钱的主意没?”

    诸葛吃菜的动作都没停,连个眼神都没奉送,“少爷,这里我需要纠正一下,不是我花的,是你自己花的,房契上的名字又不是我。”

    “你说的…还真有道理。”沈溪咬牙切齿,“那请问诸葛管家,我今天花了两千两,以后该怎么赚钱?”

    慢条斯理掏出手帕擦擦嘴,诸葛又掏出他的羽毛扇轻轻扇了扇,“财富嘛,都是一个积累的过程,你现在有了本金,有了地。地,可以雇人种,种什么你说了算,这种赚得多也可能亏得多,或者租出去,这种不会亏,但也赚的少。另外拿着本金,跟人合伙做生意,当然找合伙人,以及选择什么样的合伙生意,都需要眼力。”

    沈溪点点头,诸葛说得也有点道理。

    “第一步嘛,当然先去看看那几百亩地,用来做什么比较合适。”两人商议好后,决定第二天一早,去县郊看看那片地。

    另一桌也摆在一个厅里,听到他们在讨论该怎么赚钱的时候,这一桌也在小声讨论。

    一个哥儿站起来,走到沈溪旁边跪下,“少爷,奴婢的娘曾是绣娘,奴婢跟着娘也学了很多年,少爷要是有需要的地方,尽管吩咐奴婢。”

    沈溪转头看了看这个哥儿,哥儿年约二十,面貌清秀,行为举止落落大方,遂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回禀少爷,奴婢名唤文绣。”

    “你起来吧。”沈溪想了想,“一会儿你支点银子去买布料绣线等,绣好了给我看看。”

    “奴婢领命。”

    看着退到一边的文绣,沈溪越看越觉得这哥儿身上有种大家闺秀的感觉,不过既然对方不说,他也不想去打探那么多。

    桃红看文绣被少爷赏识了,急得也跑过来跪在沈溪身边,“少爷,少爷,桃红也很有用。”

    沈溪对桃红的印象还是不错的,于是问她:“你有什么技艺?”

    桃红想了想,从衣服里掏出来一柄匕首,正是沈溪之前买的那把,抓山匪那夜,给了桃红。桃红用这柄匕首,砍了山匪好几根手指。

    桃红眼睛亮闪闪,“少爷,桃红会保护少爷,谁敢动少爷,桃红就把他的手指削了。”

    沈溪哑然,看了看匕首,又看了看桃红,那天晚上怎么就没发现这姑娘这么彪悍呢,这动不动就削人手指的动作是跟谁学的。

    桃红眨眨眼:当然是跟少爷您学的啊。

    “嗯嗯,本少爷知道了,你去坐好吃饭吧。”顿了顿又交代了一句,“匕首收好,出其不意,才能有用。”

    “谢少爷指导,桃红记住了。”说着把匕首又揣到了怀里。

    顾焕抬眼看了看刚刚的文绣,又看了看桃红,怎么感觉这几个人看沈溪的眼神,都不太对劲。

    眼神太亮了。

    他又转头看了看毫无知觉继续吃饭的沈溪,这人应该什么都没发现。

    有些人对自己多了几个迷弟迷妹的事情一无所知,而有些人把某人的迷弟迷妹当成了隐形情敌,多加防范。

    第14章

    一大片农田,被划分成了一垄垄,田间一片忙碌的景象,不少农夫弯腰低头在犁地,还有一部分在播种。还有些地块已经种植了其他的作物,绿油油一片,长势喜人。

    山坡上,种满了茶树,一阵阵茶香随风飘来,一些哥儿和女人带着花布头巾在茶田里采茶。

    沈溪下马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景象,他怀疑地掏出地契看了看,是这片地没错,哪来这么多人在干活?他既没出租,也没来得及请人干活。

    他走到田边一个正在喝水休息的大爷旁边,出声询问:“大爷,请问你们这片地是谁家的?”

    正喝水的大爷听到有人问话,转头看了看,见是一位俊美的小哥儿,袖口擦擦嘴,回道:“我们东家的,城东大户李家。”

    城东?李家?

    “请问是前些日子被山匪抓了小儿子的那个李家吗?”

    “对。可怜了东家家的小少爷了。唉。”大爷可惜的叹了口气,继续起来干活去了。

    沈溪皱眉站在田埂上,这片地是胡县令给他的,是有地契为证的。怎么现在是李家在种呢,还有旁边的山,说是他的,现在也被人种满了茶树。

    正想着,一辆马车向着山上的茶田驶了过来。

    能坐马车来这个地方的肯定就是李家人了,沈溪大跨步直接拦在了马车前。

    马夫急忙拉紧缰绳,车骤然停了下来。车内一个男人扶着脑门,掀开车帘就骂:“瞎了眼吗,怎么驾的车…”

    话音刚落,看到站在马车前的沈溪,男人更加怒不可遏,“哪跑出来的臭哥儿挡在车前,找死是不是?”

    沈溪倒是没管他恶劣的态度,“这片地是你家的?”

    “不是我家的,还能是你家的?”

    沈溪慢悠悠掏出地契,甩了甩,“可是我有胡县令给的地契,这片地还真是我家的。”

    男人冷静下来,这才上下仔细打量了一下沈溪,面前这人十七八的样子,长得倒是娇小艳丽,看着一点都不像个能一人挑了整个山寨的样子,狐疑地问:“你是沈溪?”

    把地契又揣回怀里的沈溪,很是矜持地点点头,谱还摆得挺足,“看来你听说过我,也知道这片地该是我的。”

    男人转身对车里的人小声交代了一句,跳下了车。

    沈溪挑挑眉,看来车里还有个大人物。

    下了车的男人,对着沈溪拱拱手,态度还算恭敬,跟刚刚判若两人。

    “沈少爷,刚刚多有得罪。我是李明业,这片地是我捐给县衙的。前些天舍弟被山匪害了一条胳膊,县令大人下了捉拿山匪的悬赏令。为尽一份力,我就捐了这片地给县衙。据说,县令大人将地奖给了沈少爷,多谢沈少爷英雄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