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作品:《南岛不见旧时风》 “呸!你怎么知道是细姑说出去的?不可能。要我猜,肯定是你爸说出去,传来传去,才给人家听去了。那……给了多少?”
“不知道,装在红包里,有这么厚。”光耀拿手指比划一下,“一万两万的吧。”
“那这钱……算是他们家捐给我们村的?”
“应该算彩礼吧?还是聘礼?”
“别瞎说!什么彩礼聘礼,这跟细姑姑又没关系。”
“怎么没关系,人家是以细姑夫家的名义给的,不然无亲无故的,干嘛捐钱?”
泳柔再想张口说些反驳的话,可却一句都说不出来了,一口气压住她的胸口,她感到气愤,感到被侮辱,细姑压根不在场,她没露面,可能还对这安排一无所知,谈什么彩礼聘礼,什么夫家的名义?她得去找细姑,她撇下光耀撒腿就跑,光耀看着她的背影,嘀咕一句:“海边的疯。”
泳柔找来的时候,方细正坐在邻村搭起的戏台子底下,这是她少年以来养成的习惯,她跟村里的同龄人玩不来,正月里头没事做,就到各个村子轮番搭起的戏台子底下坐,坐最后一排,耳边戏曲悠扬,迂回的管弦乐间杂着质地生脆的打击乐,她甚少去听唱的是什么内容,而只是将这百转千回的声音当作遮蔽,躲进去,想自己的事。
方言戏曲在追逐新潮的年轻人听来老土得近乎腐朽,像一棵深扎在故土的巨树,树皮皱得如老人的脸,只有愿意抬头望它的人才知道,年复一年,它都用力抽出新的枝与芽。
方细对它没有敬仰,她们之间是纯粹的战友情谊,它曾许多次掩护她从青春年少的迷惘与孤独中逃脱。
泳柔来了,她才掏出口袋里的手机查看,三个未接来电,一个来自四哥,两个来自温水鸿,只打一两次就放弃,意味着他们并不需要她务必在场,另还有一条温水鸿的短信:我父与我到你家拜访,看到消息请回电话。
她瞧出小侄女心神不宁,扑闪扑闪的眼睛中像有小火苗在跳,可一路上却装作平静,紧紧搂着她的胳膊,像要当她的定心丸,给她撑腰似的,快走到时,终于吐出来一口气,有几分可怜地问她:“姑,你怎么想的?”不等她答,又紧住呼吸认真说:“怎样我都支持你的。”
方细捏捏泳柔的耳朵,随后毫不趑趄地往前走去,踏过门槛,屋内关于祠堂的谈话暂停,最后一句是:“那老祖宗住的地方,当然马虎不得,我这几年也一直在想,在这岛上,给我们温氏起一座祠堂。没有祠堂,怎么谈得上是故土?”
说话的男人,六十岁上下,短溜的上半身,衬衫外头套着一件紧鼓鼓的“七匹狼”羊毛背心,方细猜到这是温水鸿的父亲,据说在这小破岛上,算得上颇有来头。“哦,这位就是方小姐?”她还真是头一次在这岛上听见有人称她是“方小姐”。在场齐刷刷好几个人同时站起来,温老先生走来与她握手,阿忠分外殷勤地凑过来扮演家长角色,好事的邻居们站起来给她腾椅子,还有温水鸿,温水鸿在他父亲身侧站定,好个遵从家长的文质青年。
温老先生先赞她样貌,再赞她学识,客气说今日是来拜个晚年,谈吐得体、措辞妥帖,全然略过了他们是不请自来这个前提。“阿鸿,你请方小姐出去走走,你们年轻人说说话。”温水鸿像是一直在等他父亲提出此建议,立刻双目含笑邀她出门——她读出了他的意思,这是一场会议,他与她之间,有待定的议题。
退出厅堂时,她瞄见泳柔躲在楼梯上偷看,像只受惊的小兔子。
“这是我们第几次见?”谈话由这一句进入正题。他们散步至村屋渐渐退去的乡间小径,沿途有几句碎语闲谈,讲天气,讲今天的海,讲年节里头的故乡。到底是同乡人,能够以同样的步调丈量这片土地。
温水鸿答她:“第三次。第一次在半岛咖啡,第二次在电影院。”
“第三次,我就要同时见你,”方细微笑一下,“跟你爸。”
“抱歉。”他也笑一下。他一笑,左脸上有个又大又深的酒窝,令他的平头方脸显得不那么无趣。“我爸这人有些传统,有些固执。他想到还没正式来你家拜访,尤其过年也没来问候,觉得过意不去。”
这是南方传统婚恋习俗中的“男方思维”,须得比女方家先主动才合乎礼节。方细知道他偷换了概念,但她懒得追究。“听说你爸爸给了我大哥一笔钱,捐给我们村的祠堂。”
“看来你耳目众多呀。”他虽在开玩笑,却有一丝试探意味,想追究这“耳目”是谁。几次接触,方细察觉到他是个防备心很重的男人。“只是一个见面红包,我爸好脸面,希望别见怪。”
“理解。里面有多少钱?我再还给你。长辈的脸面是一回事,但我们目前还不是这样的关系。”无论如何,她知道大哥一定乐于接受这笔钱,这不仅是公告了四邻他老方家结了一桩好姻亲,也为他挽回了前些日子遭妹妹强硬拒绝而损失的颜面,若要他再吐出来,恐怕又要节外生些难堪的枝了。
温水鸿停下脚步。“但你愿意在外人面前给我,给我爸这个面子,对吗?你说,目前还不是,是不是意思是,后续有可能是?我们还可以有进一步的关系?”
她干脆回答:“嗯,也有这个意思。”
温水鸿露出更无防备的笑容。她对他,谈不上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可以算是不生厌,他有一具聪明的躯壳,善于扮演一切合乎情理的样子,他们一路走,村里人见了,就说阿细,谈朋友了?真好,男俊女美。她不否认,他受到鼓舞般,热情地与所有人搭话问好。
要是在都市里,她与他,绝谈不上俊与美,只是人群中平凡不过的一组。
也有人说,看他们两个多搭配?两个都戴眼镜,一看就有知识。乡下老辈夸赞人,一般都缺乏逻辑,也不那么悦耳,但都语出真心。
这样一路走来,方细油然而生出一种奇异的安全感,是她此前二十七年人生所没有过的,那是一种终于融入了人间的感觉,终于被这片故土所认可了的感觉,在这里,好工作好学识,统统比不上一个“好丈夫”。
这是她想要的吗?她不知道。她从小就发现自己在这片土地上是多么格格不入,她拼命想走出去,她办到了,她去了广州,无数次挤过人潮汹涌的体育西路地铁站,她日复一日地与自己内里被大海渔村浸染透了的底色作着抗争,也与都市傲慢的规训进行搏斗,她原本以为她会找到一个契机,在广州落地生根,尽管她对此并无渴望,但人总不是在此处就是在彼地,像阿妈说的一样,总会有个归宿。
直到某一天,她看到故土母校的招聘信息。她从没想过要回来工作的,但她鬼使神差地投出了简历,她终于还是回来了,甚至,此时此刻,她居然在与一个家里介绍的本地男人谈婚论嫁。
“明天是情人节。”温水鸿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包装完整的迪奥口红。“送给你,不是很贵重,但我想,这个颜色会适合你。我们可以慢慢来,我看得出你跟我目标一致,我们都想找到一个同路人。在我看来,能够并肩同行的默契,比那些小孩子家家的海誓山盟要高级多了。当然,”他盯住她笑,好像以为他的表情很打动人,“我也没有那么不解风情,情人节,我也是会送礼物给另一半的。”
同路人。这恰好符合她对婚姻的理解。两个人结合到一起,才足以嵌入世俗。她想起阿爸,阿爸坚硬、寡言,她从来体察不到他向任何人表达爱,他是海上好手,在大渔船上作业,有时整月都在海上,回来了,一只肮脏布包甩到桌上,阴沉地斥骂,不是叫你别给她买那么多书?读来有什么用?阿妈给他倒水,不敢发一言。她上了学,懂了些人间事,便私下问阿妈,要不要跟他离婚?阿妈吓得连连怪她,瞎说什么?没有他,我们这么多张口,吃什么?她说,他可以去工作,你怎么不可以?我也可以去工作,去工作就有饭吃了。阿妈说,这世上,男的女的,各有分工,你将来就懂。她至今不懂。
她接过那只口红,像一件见证契约的信物。
他问她:“牵手吗?”
“不了。你看那些老乡,在这地方见到有人手牵手,他们今晚会把这件事当成菜一样端上饭桌的。”
“那下次,我请你去市里。我最近新发现一家东南亚餐厅很不错。”
幸好他没有说是一家“意大利”或是“法国”餐厅,如果那样,就与他这副模样太不搭配了。
她没有再接他的话,转而讲:“你爸爸是怎么发迹的?”
他有点惊讶,“你对这个感兴趣?以前没有女孩子问过我这样的问题。”他笑得有些戏谑,“她们都喜欢问我为什么喜欢她们,有多喜欢。”
他在炫耀她人对他的青眼。她只说:“嗯。学习一下发财之道。”
“他本来在大渔船上工作。后来他觉得赚不到钱,就下了船,去港口当海鲜猎头。”

